第十三章第四节导读二:专制与“分权”
马克思指出,做机器的奴隶,比做人的奴隶还要悲惨:
关于工人从机器那里得到的是息息法斯式的苦刑,马克思注明引自弗·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他接着引莫利纳里的话印证恩格斯的观点:
机器劳动的主要特点是枯燥乏味。机器的专制代表的是资本专制在工厂内的完成,因为资本专制的本质是资本对劳动的统治,是钱的增殖和人的贬值,但在工场手工业时期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从属使得资本专制尚未彻底完成,只有机器的统治才使得劳动对资本的实质从属落到实处。
更严重的是,机器的统治比人的统治更难反抗:
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正因为如此,对资本家的反抗表现为对人的反抗,而机器的统治却是技术本身的要求,体现的似乎是工人不得不服从的客观规律。于是,所有权的统治就以客观规律的面貌出现。工人被组织在工厂中,就跟士兵被组织在兵营中一样。甚至工人被分为劳工和监工,也和军队中士兵被分为普通士兵和军士那样,让人感到似乎是一种自然要求。
马克思引用了尤尔《工厂哲学》第15页的话,说明这是阿克莱的“高尚成就”。就尤尔的“高尚”一词,马克思在注中说:
了解阿克莱生平的人,决不会把“高尚”这个字眼加到这位天才的理发师头上。在18世纪的所有大发明家中,他无疑是偷盗别人发明的最大的贼,是最卑鄙的家伙。
马克思对工厂内的专制同资产阶级国家内的所谓“分权”做了对比,指明资本主义社会的特点是私人立法。马克思指出,机器中包含的自然科学当然要求对生产进行社会调节,但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却把资本家私人利益当成了社会利益。把机器的应用混同于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使得物化的统治不断强化,其结果是皮鞭下的奴隶被罚金簿统治下的奴隶所取代。
手工工场的劳动条件与机器工厂的劳动条件的对比表明了这一点:
关于机器劳动的危险,马克思加了一个长注:
显然,只要规定的工作量足够大,资本家就不必担心工人“偷懒”。资本家甚至可以借事故导致工作延迟而对工人实行罚款来逃避违法嫌疑。
另外,马克思以前曾经讲过,资本的祖国是温带,因此手工工场里有着比较适宜的气候,但机器工厂要求另外的自然条件,如“人为的高温,充满原料碎屑的空气,震耳欲聋的喧嚣等等”。因此,使用机器所造成的节约是以人这种材料的损失为前提的。
关于事故对工人人身的损害,马克思加了一个注:
马克思评论说:这些先生都是“机灵人”,他们热中于奴隶主的叛乱(指工厂法颁布初期公然违法的行为——导读者)并不是没有目的的!
如以前所述,由于工厂主们那种“奴隶主的叛乱”破坏了整个资产阶级的劳动力供给,后来这些法律终于得到了强制的贯彻执行,在这一基础上工人阶级的斗争取得了相应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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